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:
1、法人资格
(1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/事业单位法人证书;
(2)法定代表人证书/任职证明文件;
(3)组织机构与管理制度;
(4)组织机构代码证书;
(5)国有土地使用证/租用合同;
(6)房屋所有权证/租用合同;
(7)其他与法人资格有关的内容。
2、专业技术资格
(1)专业技术管理制度;
(2)技术人员队伍状况;
(3)研制、生产和维修设备和基础设施;
(4)测和维修设备和检测手段;
(5)按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研制、生产和维修产品的能力;
(6)主体技术和关键技术掌握情况;
(7)主要配套单位协作关系;
(8)其他与专业技术有关的内容。
3、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
(1)质量管理体系文件
(2)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;
(3)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保持情况;
(4)装备产品实物质量;
(5)质量管理活动的有效性;
(6)其它质量管理活动满足要求情况。
4、财务奖金状况
(1)财务会计管理制度;
(2)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证明;
(3)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[会计报表];
(4)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;
(5)银行资信证明;
(6)其它与财务资金状况有关的内容。
5、企业经营信誉
(1)近三年装备交货的记录;
(2)近三年产品、服务质量状况的证明文件;
(3)近三年产品报价文件及相对应的装备订货合同;
(4)银行帐号未被冻结过的证明文件;
(5)税务登记证(国税、地税)和完税凭证;
(6)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记录;
(7)其他与经营信誉有关的内容。
6、保密资格
(1)保密资格证书;
(2)其他与保密资格有关的内容。
7、军方提供的其它特殊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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